我市更新实施细则 指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日前,我市正式发布《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是在《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的。
作为汽车产业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与交通出行领域智能化、网联化发展的主要方向,有助于解决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发及应用,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等相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2020年底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金普新区管委会共同组建了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联席工作小组,并发布《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自前一版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我市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车辆道路测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我市陆续开放了金马路、金石滩等两区域为测试道路,审核了两批次15辆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活动。在测试里程、数据收集、安全性保障方面均实现了预期目标,具备了示范应用的基础。
据介绍,在新版的实施细则中,除了以自我安全性声明取代测试通知书、降低道路测试里程要求外,还着重明确了示范应用的定义和范围,对于促进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到示范应用的顺利推进,尽早实现市场化运营提供了规范指引。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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