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提出将选择60个左右大中型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建设。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确定了包括大连市在内的60个城市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二、出台过程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在现场调研、座谈交流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具有我市特色的举措。一是大连商品交易所探索上市再生钢铁原料期货,拓展交易品种;二是借鉴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建设模式,在金普新区择地建设金属仓储贸易基地,提升金属贸易水平,促进形成废旧金属利用产业链;三是废旧物资利用与产业3个协同发展,即废金属利用与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废旧物资利用与危险废物处置协同发展、废轮胎塑料利用与化工产业协同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提出了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废旧物资贸易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任务措施。
1.建设基础。包括城市概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生态环境情况、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现状和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和实施情况。
2.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3.主要目标。提出了定性和定量指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覆盖,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新改扩建分拣中心等10项量化指标。
4.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明确了6项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加强规划引领、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化专业化分拣中心、完善废旧物资转运体系、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作用、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水平。
5.建立健全废旧物资贸易体系。提出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平台建设、建设金属仓储贸易基地、探索发展再生钢铁原料期货交易和丰富拓展二手商品贸易4项具体工作。
6.完善废旧物资加工利用体系。提出了推动废金属利用与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废旧物资利用与危险废物处置协同发展、推动废轮胎塑料利用与化工产业协同发展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4项措施,实现废旧物资利用与我市现有主导产业紧密协同,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
7.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及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9项措施,保障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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