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甘井子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第十八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区政府文件(甘政发〔2018〕75号)公布,现就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扶持办法》的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产业转型速度,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吸引成熟的融资租赁企业入驻,扶持区内新办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拓展我区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9号)以及《大连市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大政办发〔2017〕166号)的文件精神,区商务局结合我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起草了《甘井子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二、关于《扶持办法》的起草过程

我区拟出台的《扶持办法》在区常务会议初步讨论并原则性通过之后,根据《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井子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甘政发〔2016〕33号)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已认真执行出台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自2018年5月14日起,已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部门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合法性审,并于9月1日经甘井子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三、关于《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

《甘井子区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扶持办法》共十六项条款,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制定政策的依据;

第二条为政策鼓励的主体;

第三条为政策鼓励的主体业务范围;

第四条至第七条为政策鼓励的具体方式;

第八条为申请政策须提交的材料明细;

第九条至第十三条为政策鼓励的限定条款;

第十四条为政策的解释权归属;

第十五条为政策的有效期;

第十六条为政策涉及法律的约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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