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解读

一、《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甘井子区委区政府要求,前期区营商局已向各成员单位征集修改意见,形成《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二、《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起草依据
      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及国清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精神,结合甘井子区实际情况制定《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三、《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起草过程
      2020年,大连市出台《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要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规定,探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策和改革举措,在这个背景下,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在起草过程中,区营商局深入研究贯彻上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前期通过走访企业和大厅,并借助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多方面了解企业需求。同时各委办局及街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共向区营商局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措施95条;区营商局经过四次专题研究,将各相关单位报送措施进行汇总整理筛选,并邀请专家进行两轮修改,最终形成《甘井子区优化营商环境3.0版本》基本框架26条,并在2月17日向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2月25日,区营商局汇总各单位修改意见,对各单位修改意见前后进行对比,同时征求政法委关于公检法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经过两轮专题研究,形成3.0版本措施汇总29条;3月1日,曲区长专门召开3.0版工作推进会,共召集所有19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参会。针对3.0版29条措施,分别征求责任部门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7条。3月2日区营商局,下发通知针对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成员单位及企业征求意见。3月3日,区营商局汇总形成《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送审稿)。
      四、《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总体结构和主要内容
     《甘井子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共分为四部分:打造企业办事便利、服务全面的市场环境;营造法治良好、政策便利的政务环境;蓄力互利共赢、充满活力的创业就业环境;营造宜业宜居、绿色生态的人居环境。共包含持续优化新企业设立流程等措施29条。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甘井子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措施》在主体结构上按照国清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等要求分为四大部分,在内容上做到了既贯彻落实省、市要求,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出适合我区实际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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