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根据我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实际运作情况,我市进一步优化上市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于2020年9月25日制定印发《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金局发〔2020〕7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制定《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有利于减轻企业上市挂牌成本负担,扶持企业发展;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步伐,推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做大做强,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

二、政策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八条,明确了企业申请上市补贴标准、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审核、拨付程序。

具体补贴标准为:对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总额400万元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40万元补助;对在四板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补助,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借壳上市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0万元补助。

三、政策执行期限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信息由市三创中心收集发布 由政策制定部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