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制定《关于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大金局发〔2021〕2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二、主要内容

《补充通知》共4条。

1.第1条,明确调整上市挂牌补贴资金申请兑现方式为采取随报随审随拨。

2.第2条和第3条,明确了申请“四板”挂牌补贴的企业需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补贴企业需具备的条件:企业自成立或近2年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无不良信用记录,法人代表近5年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有稳定的工作人员,依法合规缴纳社保;企业主营业务稳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依法合规缴纳税款。

3.第4条,明确政策执行期限。《补充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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