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招商引资财力扶持政策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4 浏览次数:次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区内市场主体发展的引导,加大对区内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工作的扶持力度,增强区域经济内在发展动力,推进区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招商引资下沉财力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2021〕6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区财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区招商引资工作实践,草拟《中山区招商引资财力扶持政策暂行办法》,征求相关经济部门意见,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就相关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经报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11条内容,其中:第1条至第3条明确财力扶持适用对象及具体条件;第4条至第8条明确财力扶持的奖励标准及其他要求;第9条至第10条明确财力扶持政策例外情况;第11条明确政策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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