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安居项目
(一)改造11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
项目内容:组织10个地区实施1100万平方米、15万户居民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00年以前建造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改造任务。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楼体进行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屋面修缮、立面改造、楼道改造、门窗改造,实施小区内及与小区直接相关联的道路、方砖、供排水、强弱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改造,对院落实施小区绿化、照明、健身器材和其他小区配套设施改造(详见附件1)。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城市道桥升级改造项目
(二)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通车
项目内容:大连湾海底隧道和光明路延伸工程主线全长12.1公里,其中大连湾海底隧道工程主线全长约5.1公里,光明路延伸工程主线全长约7公里。设计时速 60公里/小时,双向6车道,使用年限 100年。本工程起始于人民东路,经大连港码头下穿大连湾海域,在梭鱼湾区域登陆,经四座互通立交和一处隧道(东方路立交、中华路立交、振连路立交、201国道立交和光明路隧道),纵贯老甘井子区域北至201国道。2023年上半年实现通车。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甘井子区政府
(三)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项目通车
项目内容:完成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路基、路面、桥涵主体及附属等工程施工,2023年上半年实现通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红凌路拓宽改造工程完工
项目内容:将红凌路(软件园路—金柳路)由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拓宽至双向五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断面;并对重点路口(燕景街、博翔街、博远路)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左转专用车道,使各个路口形成双向六车道,通过提高路口通行能力,进而缓解路段拥堵,2023年9月底全部竣工。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五)新建梭鱼湾20号路
项目内容:新建道路总长度1994米,新建车行道25859平方米,新建人行道7948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3095米,新建污水管线1307米,新建路灯94基。工程建设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动迁等内容。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甘井子区政府
(六)建设港隆西路人民东路交叉口人行天桥
项目内容:在港隆西路交人民东路交叉口新建一座环形人行天桥,设计为无灯控交叉口,路口设置八座人行上下梯道。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七)升级改造35条道路
项目内容:升级改造解放路、龙江路等35条道路工程(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市内四区政府
三、市政设施配套项目
(八)燃气安全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完成市政及庭院燃气管网改造300公里,完成燃气立管改造1000公里,全部完成对使用年限20年以上燃气管道及使用年限20年以下存在隐患的燃气管道的更新改造。推进管网智能化哨兵建设,2023年安装管网哨兵3000个,实现对燃气管网运行的监测预警功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九)增加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有效供给
项目内容: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2023年中心城区新增停车泊位有效供给4万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十)50条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为保安街、建华街等50条道路新建路灯(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市内四区政府
(十一)建设“口袋公园”100个
项目内容: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提标)口袋公园,推进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游憩及生态服务功能。2023年全市新增口袋公园不少于100个,其中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新增口袋公园不少于10个。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十二)启动长海大桥项目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陆岛交通体系,加快推进长海大桥项目,开展长海大桥项目建议书、工可研报告、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海域使用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于年内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局、普兰店区政府、长海县政府
(十三)大中修改造农村公路200公里
项目内容:大中修农村公路200公里(详见附件4),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农村百姓出行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
(十四)完成31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项目内容: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逐步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2023年全部完成符合政策的31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五、饮水安全项目
(十五)开工建设引洋入连工程
项目内容:引洋入连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源工程包括石湖水库和黑鱼汀闸,输水工程包括碧流河水库以上输水线路和碧流河水库以下输水线路。2023年根据国家部委审批情况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六)10项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
项目内容:实施10项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建设,其中庄河市4项,瓦房店市3项,普兰店区2项,长海县1项。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
六、公交服务优化项目
(十七)新开2条公交线路
项目内容:新开高新区云峰原著至河口枢纽站的537路公交线路和体育中心环线的816路公交线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十八)调整4条公交线路
项目内容:计划调整4条公交线路,包括延伸9路至甘井子区政府、延伸25路至梭鱼湾地铁站、延伸508路至体育中心、511路由蓝天山庄调整为缘起1983文化产业园,接驳地铁2号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甘井子区政府
(十九)为43艘陆岛客运船舶安装网络通信设施
项目内容:为改善陆岛船舶海上航行期间通信网络信号不强问题,满足乘船旅客海上航行期间网络服务需求,拟为43艘陆岛客运船舶安装网络通信设备,保障海上航行期间旅客使用通信网络顺畅。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道路交通缓堵保畅项目
(二十)主干线及重要交通节点治堵缓堵工程
项目内容:建设西部通道西南路桥潮汐车道,解决西部通道进出市区在西南路桥“瓶颈路”问题。建设红凌路南段(金柳路至博远路路段)潮汐车道,缓解红凌路交通拥堵问题。优化大连湾海底隧道南岸交通组织,解决港湾广场、民主广场交通节点交通拥堵问题。开展光明路延伸工程及周边交通组织配套建设,解决大连湾海底隧道北岸在甘井子区域交通组织问题。建设环涛路下穿隧道及优化周边交通组织,解决星海湾大桥西端与七贤东路平交交通拥堵问题。对西安路商圈周边路网采取单行路改造等交通缓堵措施,解决西安路商圈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全域排查治理各级道路交通隐患
项目内容:针对城市、高速、国省县乡道路近三年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治理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的661处道路隐患(城市18处、高速12处、国省县乡道631处)。结合交通事故、保险出险等大数据对全市道路隐患进行精准分析、常态排查、跟踪督办,实现“发现一处隐患、整改一类问题”,事故总数下降10%,切实提升市民出行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二)建设智慧交管工程
项目内容:推动智慧交管“十四五”规划项目(一期)建设,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智慧化管理水平,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交通拥堵点,提高出行效率。升级改造22处交通诱导屏,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减少道路资源占用,提高交通管理宣传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营商局
(二十三)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功能
项目内容:完善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的“远程视频事故处理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笔录在线制作、文书在线送达告知等功能,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做到各类交通事故处理“少跑腿、一站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就业保障项目
(二十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项目内容:坚持扩岗和稳岗并重,千方百计促进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以上。加快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精心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全方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深入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等专项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万岗计划”“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季专项攻坚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助企纾困促就业政策,持续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提供岗位供给、技能提升、就业援助等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九、社会救助提标项目
(二十五)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项目内容:拟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25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45元,其他涉农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25元。拟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5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至1203元。(上述标准如国家、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十六)提高孤儿基本养育标准
项目内容: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775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850元,社会散居养育标准不断接近集中供养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上述标准如国家、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养老服务项目
(二十七)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项目内容: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000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一、医疗惠民项目
(二十八)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扩建)项目
项目内容: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有效缓解我市主城区西北部区域综合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占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有效提升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市疾控中心新建P3实验室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4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建成后将有效提升我市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十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84元提高到89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十)医疗救助资助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项目内容:使用医疗救助资金对我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分类救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按60%给予定额资助。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每人350元。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十一)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治疗提供救助
项目内容:为提高我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水平,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切实缓解患儿家庭经济负担,我市设立了大连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项目,继续在有资质的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对本市户籍0-14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参保儿童进行手术治疗,每名手术患儿最高得到财政救助1.5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十二、教育惠民项目
(三十二)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7所
项目内容: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7所,增加学位8000个。包括新建扩建甘井子区汇文中学、南山由家村宗地配套C区小学、周二小学、体育中心配套开发三期配套小学,高新区第三学校(暂定)、大有文园北侧(凌奥地块)小学(暂定),金普新区金州金牌教育园小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
(三十三)新开办10所公办幼儿园
项目内容:新开办1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普惠性幼儿学位2500个。包括西岗区1所,甘井子区2所,高新区2所,旅顺口区1所,金普新区4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西岗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旅顺口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三、文旅惠民项目
(三十四)开展公益性文化惠民活动
项目内容:开展线下和线上公益性艺术普及赏析活动30场,开展培训、讲座、辅导等“惠民公益文化服务”活动365场,开展博物馆“月月有新展”公益性展览活动12个,发售专业剧场文化惠民卡一万张。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十五)市民景区免费游工程
项目内容:全体大连市民在生日当天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连老虎滩海洋公园、大连森林动物园、大连棒棰岛宾馆景区、白玉山景区、东鸡冠山景区等国有A级景区游览可享受免门票(景区内非国有场馆除外),同行一人门票半价。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有A级景区相关主管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十六)主城区公路交通隧道广播信号覆盖工程
项目内容:实施石门山隧道、南山隧道等2条隧道的广播节目信号覆盖,实现隧道内中央广播节目2套、辽宁省广播节目4套、市本级广播节目6套共12套调频广播节目信号完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全民健身项目
(三十七)更新修复室外健身器材2000件套
项目内容:在全市城乡更新修复室外健身器材2000件套,本年度需要维修的器材实现应修尽修,丰富全民健身设施类型,提升全民健身设施质量结构,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增强群众健身锻炼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十八)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工程
项目内容:大连市民健身中心、大连国际网球中心、大连市游泳馆、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西岗体育馆、甘井子区市民健身中心、甘井子区体育场、长海县市民健身中心、金州体育场、瓦房店市体育场等公共体育场馆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向市民开放,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在全民健身日当天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国资委、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长海县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五、“菜篮子”便民项目
(三十九)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内容:在2022年底农产品交易市场实现竣工运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提升辐射能力,改善周边环境,夯实区域发展基础。主要内容包括:全面完成南10号路、南11号路、Ga4号路新建工程,六号路、南6号路完善工程,五十里河北支北侧、港一渠西侧污水管线铺设工程,五十里河北支、港一渠河渠治理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出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鼓励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解决我市农贸市场在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消费购物环境。2023年升级改造9个农贸市场,完成主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其余各区市县参照主城区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附件3:2023年50条城市道路照明建设工程-道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