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2000003/2023-14973
  • 文件编号:
  • 大政办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1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1-11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1- 11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大连市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以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若干重大工程(市级重点)项目为总抓手,谋划储备一批、推进前期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科学制定年度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每年年初确定全年投资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分解制定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目标,明确推进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重大项目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形成高质量项目滚动推进的良好态势,支撑全市投资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15项工程牵头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建立“六个清单”

每年年初形成若干重大工程(市级重点)项目、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平台经济项目、已签约拟落地项目、中央资金项目“六个清单”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将列入清单项目实施计划分解到月,责任分工压实到各地区和相关部门。

(一)建立若干重大工程(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梳理形成全市若干重大工程(市级重点)项目清单,主要包括:一是由全市统筹发展和安全15项重大工程市直牵头部门结合省重大工程清单安排,会同各地区提出本行业、本领域当年重点推进实施的若干重大工程项目清单;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市各地区重大项目推进实际,筛选确定形成的全市年度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全市若干重大工程(市级重点)项目由市政府分管同志按分工包保推进,滚动实施、动态优化,推动项目建设成势见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15项工程牵头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二)建立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清单。充分发挥总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主力军作用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导向作用,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全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项目推进计划梳理形成当年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清单,主要为上年结转续建、当年拟新开工、正在实质推进前期工作、新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推动持续扩大和优化有效投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三)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清单。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构建新发展格局,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及各地区形成当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清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建立平台经济项目清单。充分发挥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平台经济项目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拉动新型消费的基础作用,由市商务局会同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梳理形成当年平台经济项目清单,并统一纳入全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管理和调度范畴,持续优化和壮大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五)建立已签约拟落地项目清单。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丰厚重大项目储备、形成有效投资良性接续等方面的压舱石作用,由市政府经合办和市商务局梳理形成全市当年已签约拟落地(实体经济和房地产类项目完成土地摘牌或开工建设、轻资产类项目完成注册并开始运营为落地标准)项目清单,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政府经合办、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六)建立中央资金项目清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作用,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劵、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专项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并根据当年资金计划及时更新,推动中央资金项目尽早最大化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三、完善项目调度机制

持续深化全市项目分级分类调度推进机制,优化调度方式方法和深化问题发现协调解决措施,及时精准掌握各类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瓶颈问题。其中,各地区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需市级及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推动解决,跨地区、跨领域的问题由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推动解决,重特大问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解决。

(一)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季调度和专题调度。

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个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综合评价全市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阶段性进展,分析研判存在的共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根据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提议的需重点议定的事项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部门)

(二)市政府分管同志负责月调度。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一次分管领域重大项目调度会议,重点听取分管部门项目建设进展,专门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项目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实施建设,督促分管市直部门加大新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力度。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按需提出需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协调解决的问题和事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三)市直部门牵头调度。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围绕“六个清单”项目开展调度推进工作,扎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项目建设进展动态跟踪和问题及时发现工作。15项重大工程牵头部门要强化与省直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做好对各地区的督促指导,全方位做好项目调度工作、完成调度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15项工程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各地区日常调度。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作为具体项目承载地区和项目推进主体责任单位,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项目月度计划安排,强化对“六个清单”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调度推进,积极主动配合市直相关部门的调度工作,加大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强度。要强化本地区项目入统入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形成的实物工作量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强化激励机制

通过组织开展影响力大、针对性强、激励作用明显的相关主题活动,适度增加项目建设在实绩考核中的指标分量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上下抓项目促投资的劲头。

(一)开展项目签约开工活动。按照省政府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安排部署,开展好主会场或分会场项目开工活动。组织各地区持续滚动自行开展本地区项目签约开工活动,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和窗口期,推动重大项目早签约、快开工、多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营造全市项目滚动推进的良好态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二)组织项目现场观摩拉练。每个年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重大项目现场拉练活动,采取现场观摩和报告会相结合的形式,亮家底、拼进度、晒成绩、看特色,通过“打擂台”的方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交流推广项目建设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全市各地区你追我赶、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经合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三)强化考核正向激励。实行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每年对重大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奖励,依据各地区项目谋划建设相关指标,给予市级前期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资金、建设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等相关奖励。加大项目建设实绩考核正向激励力度,科学设定实绩考核奖励指标,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考核比重及奖励加分占比,切实发挥实绩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经合办、市政府督考办,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按需召开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报道渠道宣传全市及各地区项目建设成效,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地区或单位及个人。各地区要积极宣传本地区投资项目工作成效,全力营造全市抓项目抓投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经合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

聚焦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提升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强化资源供给和要素保障,着力破解项目推进难点堵点,选优建强项目推进工作队伍,加强基层业务培训,打通项目落地实施“最后一公里”。

(一)规范精简审批事项。各级行业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有效促进投资便利化,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模块化”管理,探索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模块化”管理。整合测绘事项,推进“多测合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网”全流程办理,实行“前台一窗受理、统一窗口出件”,实现“一套材料申报”。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二)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审核与用地预审容缺审批管理,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能。推行“标准地”出让方式,按国家有关要求将产业方向、投资强度等相关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督促项目单位“拿地即开工”。依法依规高效开展节能审查,对主要产品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属于国家鼓励行业且能源消费等量替代的拟建项目,有限开展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发展局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推动当年资金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级金融部门要牵头做好银企对接活动,有效搭建项目融资平台。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地区要与金融机构加强常态化项目融资对接,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融资渠道。支持和有序推广PPP、REITs等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努力构建基础设施领域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央地合作,支持央企参与我市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加快盘活闲置资产和沉淀项目,力促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

(四)深化项目“服务秘书”保障制度。针对全市总投资亿元以上当年拟新开工和推进前期项目,逐个项目选优配强“服务秘书”,为项目前期工作和手续办理等事项进行全流程跟踪和协调服务,为项目投资业主做好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等全方位、全流程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连心桥”和“店小二”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五)专班推动项目谋划储备。组建项目谋划储备及推进前期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由市政府主导、第三方智库支持、各部门和各地区全力配合,重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发展、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各类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开展项目谋划等工作。同时,整合市区两级要素保障资源,重点推动解决招商项目落地和加快推进争取国家各类政策资金支持项目要素保障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六、加强督导检查

围绕“六个清单”项目,聚焦年度工作目标,发挥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以督促建,采取形式多样的督导检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一)用好重大项目管理平台。用好用实“辽宁省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将重大项目规范统一纳入平台并逐项建档立卡,实时动态监测和调度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发现和预警进展缓慢项目,督促项目推进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二)实行常态化项目督查。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考办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项目督查,重点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推动和服务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及时发现和帮助协调解决进展缓慢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考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开展项目现场服务和现场办公。各相关市直部门

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现场服务,及时研判和预警本行业、本领域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成效,快速发现制约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形成项目难点纾解清单,强力推动解决。涉及市级及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请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协调解决。需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协调解决的,提请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推动解决。

(责任单位:15项工程牵头部门、市政府经合办)

(四)实行定期通报约谈。对各地区各部门项目推进工作实效进行定期通报。重点围绕项目谋划储备、招引落地、开工复工、计划完成序时进度、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月度通报,对工作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地区和部门发送提醒函或提请市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经合办)


《大连市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图解】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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