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
国家文件推出后,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贯彻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的若干措施。我市的若干措施,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是立足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巩固消费回升势头,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制定过程
2023年8月2日,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关于贯彻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编制工作,先后汇集整理了30家单位关于贯彻国家文件的措施以及具体政策,形成初稿。
8月12日、31日,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若干举措》进行讨论,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文件制定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先后三轮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充分衔接了9月28日印发的《辽宁省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与国家文件相比,为突出简洁实效,去掉了“总体要求”部分,其余整体框架与国家一致,分为6方面47条具体措施。其中,第1、2、6、33、47项涉及资金政策,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一是稳定大宗消费,共有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4条,11项具体措施。
二是扩大服务消费,共有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4条,12项具体措施。
三是促进农村消费,共有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产品进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4条,8项具体举措。
四是拓展新型消费,共有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2条,5项具体举措。
五是完善消费设施,共有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3条,4项具体举措。
六是优化消费环境,共有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3条,7项具体举措。
文件解读人:大连市发展改革委 胡 健 83631680
大连市商务局 宁颖华 83686065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举措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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