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方案
支持100个重点村发展乡村旅游
遴选100个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村庄,形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优势资源突出、经营主体集聚、服务设施完备、休闲内涵丰富、功能开发多元、联农带农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乡村振兴示范典型,到2025年乡村旅游重点村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0%左右,重点村年旅游收入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日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省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用活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的精髓要义和理念方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辽宁乡村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深化“三产融合”,支持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
《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原则,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践行“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理念,紧紧依托乡村优势农业、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等,积极开发特色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构建“有产业、有主题、有文化、有形象”的多品类乡村休闲目的地,推动辽宁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村庄的地理优势、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历史民俗文化、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不断提高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教育、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
《方案》还明确了几个方面的主要任务。要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全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擘画乡村休闲旅游蓝图。深入实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提升环境品质,打造“三美”乡村。同时,要加强特色发展、丰富产业类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壮大乡村旅游市场主体,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智慧化水平,强化宣传推介、培育旅游品牌,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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