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垃圾渗滤液处置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2- 13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整改任务

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外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1、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租用或购买处理能力200立方米/日的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2022年底前,完成毛茔子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2.5万吨)应急处理,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2、采取生物净化处理系统(AAO)+MBR渗滤液处理工艺,2022年底前,处理完成瀚蓝(大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积存渗滤液(0.4万吨),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3、采用两级DTRO蝶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进行处置,2022年底前,处理完成瓦房店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0.31万吨),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4、采用两级DTRO碟管反渗透处理工艺进行处置,2022年底前,处理完成庄河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0.2万吨),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5、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租用或购买处理能力200立方米/日的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2022年底前,完成大长山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积存(0.3万吨)渗滤液应急处理,出水达到国家标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毛茔子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理。持续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新增处理能力1100吨/日,渗滤液总处理能力增至1700吨/日。截至12月16日地表积存2.5万吨渗滤液已处理完毕,2022年处理渗滤液总量为29.33万吨,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组织专家对渗滤液整改情况进行评审,并出具了整改完成的专家意见。

2、瀚蓝(大连)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积存渗滤液处理。采取生物净化处理系统(AAO)+MBR渗滤液处理工艺,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后,排放至下游污水处理厂。自督察发现问题后立行立改,积存0.4万吨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毕,处理后的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并排放至下游大魏家污水处理厂。

3、瓦房店垃圾填埋场存量渗滤液处理。采用DTRO蝶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加大对存量渗滤液的处置工作,每日平均处理121.7吨,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了0.31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理任务。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全部用于厂区降尘、道路冲刷、配比除臭消杀药品、绿化灌溉等。

4、庄河城区垃圾处理厂存量渗滤液处理。采用碟管反渗透处理工艺加大对存量渗滤液的处置工作,每日平均处理量约70吨,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0.2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理任务。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全部用于场区降尘、道路冲刷、配比除臭消杀药品、绿化灌溉等。

5、大长山岛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积渗滤液应急处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租用一体化DTRO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新增处理能力200吨/日,已处理完成0.3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运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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