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大连实验室建设若干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科技创新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机制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加快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大连实验室,打造大连市在优势科技、优势产业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大连实验室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一、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包括六章、二十二条内容。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包括实行理事会决策制,实行独立法人的治理结构、主任负责制等。
第二章:实行多方联动机制。主要围绕争取国家省指导支持,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共建,发挥共建单位作用,吸引多方力量参与等方面作出要求。
第三章: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主要围绕赋予选人用人自主权,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政策倾斜支持,优化人才保障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四章: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主要围绕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五章:改革科研管理机制。主要围绕赋予科研管理自主权,赋予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赋予成果转化自主权,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六章: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主要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绩效考核评估,建立监督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二、主要事项
《若干政策》出台的主要依据是参照辽宁实验室若干政策和配套实施细则。作为大连实验室建设和发展中的规范性文件,将成为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管理的根本遵循。《若干政策》充分借鉴了深圳等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了我市实际,对大连实验室管制体制机制、建设投资、人才引育服务、财政资金保障、科研管理、考核监督以及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等进行规定。
为做好《若干政策》制定和出台工作,市科技局就《若干政策》重点内容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若干政策》共完成了各部门、各地区和有关单位正式征求意见工作,涉及33家地区和单位,相关意见均已采纳或达到一致意见。目前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若干政策》已通过了合规性审查,经市政府第“十四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