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湾经济区填海整治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18年7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确需新增围填海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大连市普湾经济区管委会认识不到位,为推动房地产项目分别于2018年9月、2019年6月两次召开会议,违规决策启动填海工程。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在未依法依规办理海域使用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违法组织实施两处填海工程,累计投入政府财政资金9800万元,填筑土方358万立方米,破坏滨海湿地面积达150公顷。
二、整改目标
完成填海区域生态修复(还原历史潮汐岸线),恢复滨海湿地原有生态功能。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2月底前完成150公顷的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后,认真组织实施。
2.2022年5月底前,启动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前大连岛南侧、西侧场平区域约43公顷的生态修复;2024年年底前,完成前大连岛东侧场平区域约107公顷的生态修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科学谋划,大连普湾经济区组织专业团队现场调查并研究,于2021年8月完成了《前大连岛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前大连岛南侧滨海湿地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2年2月完成了《前大连岛东、西侧部分区域生态评估报告》《前大连岛东、西侧部分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针对修复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前大连岛东、西侧部分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调整)》,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
2.生态修复,大连普湾经济区按照修复方案完成了前大连岛周边区域的修复工作,主要内容为拆除回填的土石方,改善修复区域的水动力。修复工程于2021年11月正式启动,于2022年10月完成了前大连岛南侧及西侧区域43公顷修复工程施工。于2024年11月完成了剩余全部修复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市海洋发展局 顾涛 62919956,13591805313)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