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打造具有大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率先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连篇章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提出“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功能、集聚效应和能级水平,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大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5部分,分别为主要目标、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40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
第二部分至第三部分提出构建大连生产性服务业“4+4”产业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物流服务、贸易服务4个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绿色服务、海洋服务4个特色产业。围绕8大产业,提出28项重点工作举措。
第四部分提出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聚焦数字赋能、两业融合提升、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平台载体提升、服务标准品牌塑造、辐射能力提升6个维度,提出14项促进措施。
第五部分提出保障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发展”理念,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解读单位: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处室:服务业处张娜,联系电话:83634208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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