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大连市核心区建成区范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3- 03 字号:【

一、制定背景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大连市核心区建成区范围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1号)划定我市核心区(中西沙甘高)建成区总面积305平方公里,并明确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动态更新。

为有效提升城市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检验和衡量城市建设品质,确保完成国家、省对我市的多项指标考核及各项发展目标、任务,依据国家对于城市建成区划定的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开展大连市核心区(中西沙甘高)建成区划定工作。

二、主要目标

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建成区客观反映城市建成范围实际变化,是衡量城市建设情况的重要指标。建成区范围是《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等国家考核、督查工作中重要的空间基础范围。鉴于上版建成区划定公布至今已6年,核心区建成范围在此期间已发生了一定变化,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本次核心区建成区划定工作,保障各项考核、督查工作在更新后的建成区范围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建成区划定面积

总面积327.41平方公里。

(二)建成区空间范围

本次建成区包括1个集中建成区和2个外围独立组团。

1.集中建成区

包括从大连湾-后盐-前关-棋盘-范家-革镇堡-辛寨子-棠梨沟-柳树-庙岭-蔡大岭-小平岛一线至东南黄海沿岸,共321.98平方公里。

2.外围独立组团

外围独立组团2处共5.43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科技城组团2.40平方公里、营城子工业园组团3.03平方公里。均位于甘井子区。


表  各区建成区一览表

行政区名称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中山区

47.73

西岗区

26.34

沙河口区

37.73

甘井子区

183.19

高新园区

32.42

总 计

327.41





大连市核心区建成区范围划定成果(2025版)示意图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肖原           

联系电话: 81988858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大连市核心区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