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是贸易强国建设的三大支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数字贸易。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2024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出台《大连市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9部分,32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市服务进出口总额突破百亿美元,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我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保持在45%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50亿元,占全市货物贸易比重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第二部分至第四部分围绕运输、旅行、计算机信息、建筑、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文娱教育医疗、加工维修、商业等服务贸易分类和数字产品、数字技术、数字服务、数据、数字订购等数字贸易细分领域,提出18项具体任务措施。
第五部分至第八部分聚焦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和完善支撑体系四个维度,对上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类型提供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领作用、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等14项促进措施。
第九部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同配合,做好《若干措施》的推进落实。
解读单位:大连市商务局
解读处室:对外服务贸易处,联系电话:83686326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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